公務員第十三個月工資

公務員第十三個月工資

“第十三個月工資”一般稱爲“年底雙薪”,無論考覈結果如何,都會發放;而按照考覈結果發放的一般稱爲“年終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四款:“公務員在定期考覈中被確定爲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第七十八條規定:“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所以,公務員第十三個月工資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