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大學聯考是不加分的。
教育部規定的大學聯考加分有如下情況:
1、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
2、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
3、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一、二等獎者;
5、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6、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
7、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
8、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9、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
10、臺灣省籍考生;
11、烈士子女;
12、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
13、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
14、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