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把健康定義爲

世界衛生組織把健康定義爲

世界衛生組織早在1948年成立的宣言中就明確指出:“健康是指身體上,心理上和社會上的完美狀態而不僅是沒有疾病和虛弱的現象。”

這三項標準具體化爲:一是沒有器質性和功能性異常,二是沒有主觀不適的感覺,三是沒有社會公認的不健康行爲。以後又有人從社會適應的角度加上一項道德上的完滿,即四個完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