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跟取保候審有什麼差異

監視居住跟取保候審有什麼差異

監視居住與取保候審的差別有:

1、對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長短不同。

3、適用條件不同。

4、執行地點不同。

5、違反規定的後果不同。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