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點五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九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八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七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六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點五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