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產合同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身份證明。如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護照、回鄉證等,港澳辦、臺辦或僑辦出具的身份證明。

2、房地產權證。

3、內銷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6、內銷商品預售合同或房屋買賣合同。

7、付款賃證。

8、前手購房合同、契稅憑證。

9、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爲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