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爲和法律事件的區別

法律行爲和法律事件的區別

1、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且能夠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消滅的客觀事實。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一類,可劃分爲絕對事件和相對事件。絕對事件不是由人們的行爲而是由某種自然原因引起的。例如:人的自然死亡與出生、時間的流逝等自發性質的現象。相對事件是由人們的行爲引起的,但它的出現在該法律關係中並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爲轉移。例如:國家調控銀行利率。

2、法律行爲:以意思表示爲要素,依照意思表示內容發生法律效果爲目的的行爲。人們所實施的、能夠發生法律效力、產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爲。以發生一定司法效果的意思表示爲要素的法律事實。

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爲的區別:

(1)法律事實分爲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爲;

(2)法律事件具有客觀性,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如自然災害、戰爭等;

(3)法律行爲具有主觀性,人的意志可以去幹預它,如訂立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