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被別人拿走誰負責

快遞被別人拿走誰負責

1、如果是經你同意,快遞員將快件放在某處,後來被別人拿走,那快遞公司就不負責任。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2、如果是快遞員隨意將快件放在某處,造成快件丟失,那當然應該由快遞公司負責賠償。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