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

法律規定哺乳期是否可以批捕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逮捕條件的,應當予以逮捕,但是對於符合逮捕條件的且正處在哺乳期的婦女,可以對其不予逮捕,代替實施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五條規定,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爲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