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批准逮捕多久起訴

法律規定批准逮捕多久起訴

批准逮捕後還有二個月的羈押期限,複雜案件可以適當延長;審查起訴時間爲45天左右,需要補充偵查的,重新計算期限。因此最快三個半月左右的時間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