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5、取證。【法律依據】《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