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幾天

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期限是十天。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第一百八十條,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