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什麼原則

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什麼原則

宗教事務管理堅持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宗教事務條例》包括總則、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活動、宗教財產、法律責任、附則等共九章內容。

宗教的優缺點:

宗教屬於社會特殊意識形態。集團社會之宗教,若由宗教發達史分類,可概分爲原始宗教、國民宗教、世界宗教等。宗教有讓宗教信仰者行動的能力,如果一個宗教宣傳積極向上的思想,無疑能使宗教信仰者做出有利於社會的行爲,它可以使人斷惡修善,懲惡揚善。與優點相反,如果一個宗教宣揚不利於社會和平穩定發展的思想,那麼宗教信仰者對社會的危害是很大的。 排他性:任何一個宗教的教徒或多或少都具有排他性,例如佛教徒認爲道教最高神祉不過是未出輪迴的天道衆生,基督教與伊斯蘭教衝突不斷;以及出現諸多不符合邏輯和誇張的說法,因果也是靈活多變的,也不可能控制人的情感與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