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罪罰款什麼標準

賭博罪罰款什麼標準

我國刑法規定,賭博罪一般是指,行爲人爲了營利,以賭博爲職業或者實施了聚衆賭博的行爲。我國相關的法律並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觸犯了賭博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會被法院判處罰金的具體數額。通常情況下,罰金的具體金額都是由法官按照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或者該案件對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來進行自由裁量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實施賭博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三)組織未成年人蔘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