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出去了就不可以賣了嗎

房子租出去了就不可以賣了嗎

根據我國相關政策,權屬無爭議、合法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房屋均可以進行買賣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也就是說,租出去的房子是可以賣的。但是要特別注意兩點:第一,我國《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這就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如果出租人沒有依法履行該義務,承租人可以主張該房屋買賣無效或賠償損失。第二,我國《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這就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在租賃期間,出租人不能以賣房爲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正常使用該房屋。當然如果之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否則出租人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