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罪的主觀方面是怎樣的

非法行醫罪的主觀方面是怎樣的

以下爲非法行醫罪的主觀方面:

(1)利用巫術、封建迷信行醫。行爲人大多不懂醫術,有些略微懂一點醫學常識,主要是憑燒香、唸經、看手相以及各種封建迷信方式愚弄就診人。

(2)利用氣功行醫。氣功對某些疾病有一定的療效,但有些人根本不懂氣功,卻號稱自己的氣功如何了得,掛牌行醫,騙取錢財。

(3)利用現代儀器進行非法醫療活動。如利用電腦爲人診斷病情,開具處方。

(4)非醫療機構超越服務範圍進行醫療活動。如一些不具備外科整形手術資格的美容醫院,擅自開展醫學整容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九條“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