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的強制許可的概念是什麼

專利的強制許可的概念是什麼

所謂專利權的強制許可,是指政府強制給予除專利權人之外的第三人實施某項專利的權利。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根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一)專利權人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且自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滿四年,無正當理由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的;

(二)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爲被依法認定爲壟斷行爲,爲消除或者減少該行爲對競爭產生的不利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