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與刑拘的區別是:(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2)適用對象不同;(3)目的和結果不同;(4)羈押的期限不同;(5)適用的機關不同。【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