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是否得檢察院批捕

被刑事拘留是否得檢察院批捕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得到檢察院批捕。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