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算獎金嗎

績效工資算獎金嗎

績效工資一般是針對崗位核心職能的績效考覈結果來確定的,一般按績效工資基數乘以績效考覈設定的係數來確定。

金是針對員工的特殊貢獻和整體協作的效果,根據企業、部門或項目的整體經營目標(一般以利潤目標爲基準)達成情況,來確定獎金總額基數,再按部門貢獻率和個人貢獻率來逐層劃分的。獎金是按整體經營業績比例提取的。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