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和辨的區別

辯和辨的區別

辯和辨的區別:

“辯”的意思是用語言來說明見解或主張。組詞:爭辯、答辯、辯護、辯駁等。“辨”的意思是根據不同事物的特點,在認識上加以區別,例如:辨別、分辨、辨認等。有時與“辯”通用,例如:辨(辯)白、辨(辯)證。

“辯”即辯是非,別真僞,這種文體的特點是批駁一個錯誤論點,或辨析某些事實。如韓愈的《諱辯》、柳宗元的《桐葉封弟辯》,《兩小兒辯日》。

“辨”最早見於金文,其本義是判別、區分,即《說文解字》所謂的“判也”,由此引申出指牀足與牀身區分之處、古代計量土地面積的單位、察看、考問而確定等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