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買賣二手房包括的情形有:1、根據城市規劃,市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2、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3、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4、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5、權屬有爭議的;6、法律、法規或市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的銷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