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憲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2、法律:(1)基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2)一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3、法規:(1)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2)地方性法規:由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4、規章:(1)部門規章:由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制定。(2)地方政府規章:由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效力排序爲: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