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

太后悔交了社會撫養費能退回嗎

繳納社會撫養費是針對於不符合再生育條件,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相關人員。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已徵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

2016年1月1日之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已經依法處理完成的,應當維持處理的決定;尚未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由各省市自治區結合實際依法依規、妥善處理。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