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否需要在結婚登記地辦理

離婚是否需要在結婚登記地辦理

離婚不需要在結婚登記地辦理,登記離婚可以到當事人雙方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