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定要去婚姻登記的所在地嗎

離婚一定要去婚姻登記的所在地嗎

離婚不一定要去到婚姻登記的所在地,可以選擇到一方的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委託律師代爲辦理,一方當事人不出席的話,法院會作出缺席判決。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