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後果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後果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後果是:

1、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3、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4、如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