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權和名譽權有什麼不同

姓名權和名譽權有什麼不同

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權利,是公民作爲民事主體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權利。《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即自己的名譽,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權利。《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區別:

1、姓名權是公名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2、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除非他人侵害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