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按約定交納房租的處理方式有:(1)自行協商解決;(2)求助於有關組織調解;(3)申請房地產仲裁機構仲裁解決;(4)通過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法律依據】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