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的手續是:1、首先,需要去對方的戶籍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2、寫民事訴狀書,寫明原告、被告的身份情況以及訴訟請求;3、在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後,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離婚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雙方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法律依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