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期限是多長

試用期期限是多長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法》對此做出了更爲詳細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即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三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勞動合同法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爲六個月的做法所規定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