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原告資格

如何確定行政訴訟的原告資格

原告的主體資格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一是原告是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是與具體行政行爲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該行爲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行政行爲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

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