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房辦理分戶應提供的資料如下:
1、查驗申請人分戶的書面申請;
2、申請人結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
3、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
經當地派出所外勤民警調查覈實後,主管所長批准;原分別屬於兩戶的成員,因某種原因居住生活在一起,應該並戶的,經責任區民警調查覈實後,主管所長批准。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具體條件是: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分戶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