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去民政局離婚嗎

哺乳期可以去民政局離婚嗎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好了,可以去民政局離婚。

但如果女方不同意離婚,在此期間男方一般情況下不得起訴離婚。

不僅在哺乳期,在女方懷孕期間、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都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有特殊的理由,法院認爲有必要受理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