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惡嚴判所依據的行業規範

善惡嚴判所依據的行業規範

1、善惡的認識論判斷標準。對於行爲類價值事物的認識論判斷標準(即“善惡標準”)是指:凡是符合社會道德及法律規範的行爲類事物就是“善”,凡是違反社會道德及法律規範的行爲類事物就是“惡”。

2、善惡的價值論判斷標準。對於行爲類價值事物的價值論判斷標準(即“真善真惡標準”)是指:凡是能夠對主體產生正向價值的行爲類價值事物就是“真善”,凡是能夠對主體產生負向價值的行爲類價值事物就是“真惡”。

3、善與惡的最終判斷標準在一般情況下,價值論標準與認識論標準是基本等價的,也就是說,“善惡標準”與“真善真惡標準”是基本相同的,有時甚至是完全同一的,即“善”就意味着“真善”,“惡”就意味着“真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