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多少

合同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多少

定金的比例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