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近親屬的權利是什麼

刑訴法近親屬的權利是什麼

關於刑訴法近親屬的權利主要指的是近親屬具有在審判犯罪嫌疑人時出庭佐證的特免權,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每個公民都有如實佐證的義務,但作爲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如果不如實作證就違反了法律規定,如果如實作證就會對自己的親人不利,爲了避免這一情況,刑訴法作出了近親屬可以特別免除出庭佐證的規定。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