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會成員有什麼規定

公司法董事會成員有什麼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五十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