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關於董事會人數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關於董事會人數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關於董事會人數規定依據《公司法》第44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3-13人。《公司法》第50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公司法》第10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應一律設立董事會,其成員爲5-1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