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過了還算累犯嗎

緩刑期過了還算累犯嗎

緩刑期滿再次進行犯罪是不會構成累犯的,因爲緩刑本身不是一種刑罰的處罰,所以不構成累犯的條件,如果他構成累犯的話通常是在認識的刑法處罰之後,執行完畢5年之內又再次進行犯罪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