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不願意撫養孩子怎麼辦

雙方不願意撫養孩子怎麼辦

雙方不願意撫養孩子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