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跟領導說我週日不想加班

如何跟領導說我週日不想加班

1、直截了當告訴領導自己的真實想法,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爲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2、列出具體事由說服領導,只要事由正當合理,加班便可申請取消

3、通過與第三方(即同事)協商,讓同事代班,也可讓領導取消你的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