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相關的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衆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衆鬥毆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衆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衆鬥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