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縣是幾品官

知縣是幾品官

知縣一般是正七品官員。秦漢以來縣令爲一縣的主官。唐稱佐官(縣裏的其他正式官員)代理縣令爲知縣事。也就是“知縣”一詞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爲縣的長官,管理一縣行政,稱知縣事,簡稱知縣。如當地駐有戍兵,併兼兵馬都監或監押,兼管軍事。元代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以知縣爲一縣的正式長官,俗稱“七品芝麻官”。

知縣雖然官階很小,但是要當上也是很難,從理論上來說,獲得舉人功名後,就有了做官的資格,但實際上只有獲得進士功名後,纔有資格被分配到地方上任職知縣。而清朝的科舉考試制度沿襲明朝制度,分爲童生試、鄉試、會試三大關口。闖過童生試關口,獲得秀才功名;闖過鄉試關口,獲得舉人功名;闖過會試關口,才能獲得進士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