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一條鞭法

張居正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是明代中葉後賦役方面的一項重要改革。主要是總括一縣之賦役,悉併爲一條。即先將賦和役分別合併,再通將一省丁銀均一省徭役,每糧一石編銀若干,每丁審銀若干,最後將役銀與賦銀合併徵收。

主要內容有:

1、清丈土地,擴大徵收面,使稅負相對均平。針對當時存在的佔地多者田增而稅減的情況,只有從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賦役均平。僅據部分清丈的結果,就增加了土地2、8億畝,使不少地主隱瞞的土地繳了稅。

2、統一賦役,限制苛擾,使稅賦趨於穩定。實行一條鞭法以前是賦役分開。賦以田畝納課,役以戶丁徵集,賦役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貢之類的額外加派。實行一條鞭法以後,全部簡併爲一體。將役歸於地,計畝徵收;把力役改爲僱役,由政府僱人代役。由於賦役統一,各級官吏難以巧以名目。因此,叢弊爲之一清,使稅賦趨向穩定,農民得以稍安。

3、計畝徵銀,官收官解,使徵收辦法更加完備。我國封建田賦,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徵實。唐代兩稅法雖以貨幣計算,但繳納仍折實物。宋代徵稅,只是偶有折銀。元代科差雖行色銀,但積糧仍爲谷粟實物。唯自明代一條鞭法實行以後,不僅差役全部改爲銀差,而且田賦除蘇杭等少數地區仍徵實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餘也均已一律改徵折色,即折爲色銀。與此同時,賦役徵課也不再由里長,糧長辦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徵收,解繳入庫。從此,不按實物徵課,省卻了輸送儲存之費,不由保甲人員代辦徵解,免除了侵蝕分款之弊,使徵收方法更完善。

作用:

1、簡化了賦稅徵收手續,客觀上起到了均平賦役,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作用。它不但限制官吏巧立名目,加徵賦役,而且減輕了農民負擔,提高其生產積極性。

2、它實行賦役折銀徵收的辦法,適應和促進了明朝中期後商品經濟的發展。爲交納銀兩,農民,手工業者必然把大量產品投入市場,促進商業繁榮。徭役折銀,農民可自由離開土地成爲自由勞動力,爲資本主義的萌芽和發展創造條件。

3、它推動了中國封建賦役制度的進步,使兩稅法以來由人頭稅向土地稅轉化進程前進了一大步,爲清初“攤丁入畝”的變革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