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的特點

科學的特點

科學的三大特點:

1、客觀性:科學研究和論述必須是遵從客觀實際的;

2、驗證性:科學研究的結論必須是可驗證的;

3、系統性:科學研究和科學理論必須是系統的、完整的。

按研究對象的不同可分爲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思維科學,以及總結和貫穿於三個領域的哲學和數學。

按與實踐的不同聯繫可分爲理論科學、技術科學、應用科學等。

人類對自然規律利用的直接程度,科學可分爲自然科學和實驗科學兩類。

按是否適合用於人類目標來看,科學又可分爲廣義科學、狹義科學兩類。

已經成熟並被社會承認的科學稱爲"顯科學",尚未成熟,還處於幼芽階段的科學則可稱爲"潛科學"。

科學是一個建立在可檢驗的解釋和對客觀事物的形式、組織等進行預測的有序的知識的系統。在一箇舊的,密切相關的意思,“科學”還指可合理解釋,並可靠地應用型知識的主體本身。科學的專業從業者習慣上被稱爲科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