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和解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有:1、注意區分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前的調解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後的調解;2、在協商過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醫的人員參與;3、調解協議附加條款。【法律依據】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