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設計的責任問題

建築工程設計的責任問題

1、規模在10000平米以上的民用建築設計由一級註冊建築師負責,對設計負全責,設計出現問題,由該建築師和設計單位共同承擔法律責任;

2、消防、人防、交通、綠化等屬於政府職能部門,對建築設計是否符合相關規範和城市規劃進行專項管理監督。施工圖審查負責審查設計圖紙是否符合建築設計規範的要求。如果建築在使用、運行過程中出現嚴重問題,首先查設計圖紙是否有問題,圖紙沒問題則查施工單位是否照圖施工,施工沒問題查使用單位管理問題。如果圖紙有問題,由設計單位和設計總負責人承擔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