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證書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證書,二級建造師實行執業註冊管理制度,經考試合格取得二建證書的人員需要註冊後才能以二級建造師名義執業。二建註冊條件:1、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2、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二建註冊材料:1、建造師註冊申請表;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