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之中傷殘賠償限額是什麼

交強險之中傷殘賠償限額是什麼

交強險之中傷殘賠償限額是: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傷殘的賠償限額是: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爲110000元。